第一章 比选公告
南江县城上下河街棚户区改造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江县发展和
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函[2015]41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
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2015022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 建设地点:南江县南江镇
2.3 项目规模:上下河街道路改造6公里,水、电、气、通讯等管沟整治、局部房屋立面整治。
2.4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5 年11月。
2.5 项目总投资:499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4990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暂定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
市政公用工程 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80%(规定收费标准上下浮动为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己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9月 6日 9时 3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比选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200元。
5. 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参加随机选择,地点为南江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 申请人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2) 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 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按规定缓交和不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4) 如是省外注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还要提供在四川省建设厅办理的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5.2申请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或不是在川报网上填写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参加随机选择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5.3比选人通过川报网按规定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5.4随机选择在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www.sczbb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459号
邮 编:6366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827-8230593
移动电话:15228561229 (仅用于川报网与之联系,不公开)
传 真:0827-8222407
2015年08月28日(上网时间)